深交所網站日前公布的《關于對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3〕第123號)顯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露笑科技”,002617.SZ)多次在互動易平臺發布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及在互動易平臺上的回復顯示,公司碳化硅項目已經開始批量生產、將實現大批量供貨、開始進入產業化放量階段、碳化硅襯底片預計兩到三年內價格都沒有下降的可能性等情況。
公司披露的《關于對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2022年度受到市場價格和生產成本制約,公司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62.57萬元,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222.12萬元。前述公司發布的碳化硅項目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誤導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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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披露的《關于與合肥市長豐縣簽署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關于對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公司擬與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政府在合肥市長豐縣共同投資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項目投資總規模預計100億元,資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及合肥市長豐縣出資,項目分三期建設,一期預計投入資金21億元,預計12個月內完成建設并實現投產。
公司披露的《關于對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公司的碳化硅業務主要指6英寸導電型碳化硅產業化項目,主要包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項目計劃總投資共24億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項目累計投入資金4.92億元,其中自有資金投入4.59億元,募集資金投入3307.24萬元。該內容與公司2020年披露的總投資100億元碳化硅產業園項目的資金來源及投資、達產進度存在較大差異,公司未及時披露該項目的變動進展。
深交所判定,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2.1.5條、第2.2.5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7.1.1條的規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露笑科技2022年8月20日在巨潮網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公司碳化硅襯底片現在已經在連續供貨,目前每個月可供1000片左右,預計到年底可以實現5000片/月的供貨能力;6寸導電襯底片的需求量將進一步提升,在價格方面,預計1-2年內難以下跌,甚至可能上漲。
露笑科技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網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目前公司碳化硅襯底片生產工藝穩定,水電氣等運行也一切穩定,規模化量產不存在問題。
露笑科技2020年8月10日披露的《關于與合肥市長豐縣簽署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顯示,公司于2020年8月8日與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政府在合肥市政府簽署《合肥市長豐縣與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公司將與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政府在合肥市長豐縣共同投資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包括但不限于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導體的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或“本項目”),包括碳化硅晶體生長、襯底制作、外延生長等的研發生產,項目投資總規模預計100億元。
露笑科技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關于對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2022年度,受到市場價格和生產成本制約,公司共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62.57萬元。2023年第一季度,隨著生產情況的改善,公司已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222.12萬元。
此外,公司在公告中回復深交所稱,公司的碳化硅業務主要指6英寸導電型碳化硅產業化項目,由合肥露笑作為項目主體,主要包括“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項目”和“大尺寸碳化硅襯底片研發中心項目”,項目計劃總投資共24億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項目累計投入金額合計約為4.92億元,其中使用自有資金投入金額為4.59億元,使用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為3307.24萬元(其中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2429.50萬元,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877.74萬元)。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本規則及本所其他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規則所稱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本規則第1.4條規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2.1.5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應當客觀,使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文字,不得有誤導性陳述。公司披露預測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來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信息,應當合理、謹慎、客觀。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2.5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籌劃重大事項,持續時間較長的,可以按規定分階段披露進展情況,提示相關風險。已披露的事項發生變化,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披露進展公告。
以下為原文:
深圳證券交易所
關于對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公司部監管函〔2023〕第123號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多次在互動易平臺發布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及在互動易平臺上的回復顯示,你公司碳化硅項目已經開始批量生產、將實現大批量供貨、開始進入產業化放量階段、碳化硅襯底片預計兩到三年內價格都沒有下降的可能性等情況。你公司披露的《關于對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2022年度受到市場價格和生產成本制約,你公司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62.57萬元,2023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實現碳化硅襯底片銷售收入222.12萬元。前述你公司發布的碳化硅項目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誤導性陳述。
你公司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披露的《關于與合肥市長豐縣簽署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關于對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你公司擬與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政府在合肥市長豐縣共同投資建設第三代功率半導體(碳化硅)產業園,項目投資總規模預計100億元,資金來源于你公司自有資金及合肥市長豐縣出資,項目分三期建設,一期預計投入資金21億元,預計12個月內完成建設并實現投產。你公司披露的《關于對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顯示,你公司的碳化硅業務主要指6英寸導電型碳化硅產業化項目,主要包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項目計劃總投資共24億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項目累計投入資金4.92億元,其中自有資金投入4.59億元,募集資金投入3,307.24萬元。該內容與你公司2020年披露的總投資100億元碳化硅產業園項目的資金來源及投資、達產進度存在較大差異,你公司未及時披露該項目的變動進展。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2.1.5條、第2.2.5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7.1.1條的規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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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