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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光洋股份(002708.SZ)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光洋股份表示,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光洋股份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23年7月18日,光洋股份發布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修訂稿)。光洋股份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7,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投向以下項目:年產6,500萬套高端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及精密軸承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在經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十二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發行。
截至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公司股本為492,011,076股,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47,603,322股(含本數),并以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文件為準。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規定,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發行詢價結果,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公司總股本為492,011,076股,公司控股股東光洋控股持有公司138,833,87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8.22%。富海光洋基金持有控股股東光洋控股99.885%的出資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假設按本次發行上限147,603,322股計算,發行后公司總股本將增加至639,614,398股。本次發行后,控股股東光洋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重將降至21.71%,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富海光洋基金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將有所下降,但不會影響其控制地位,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社會公眾股比例不低于25%,不存在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之情形。
光洋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聶敏、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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