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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銀行(601916.SH)今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今日,公司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浙商銀行陸建強任職資格的批復》(金復〔2023〕183號)。根據有關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已核準陸建強的董事及董事長任職資格。
鑒于陸建強的董事長任職資格已獲金融監管總局核準,即日起執行董事、行長張榮森不再代為履行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法定代表人職責。
根據《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將盡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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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