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3年第41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召開,審議結果顯示,無錫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無錫晶海”)暫緩審議。
無錫晶海本次的保薦機構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簡稱“東方投行”),保薦代表人為陳增坤、張高峰。
無錫晶海是一家主要從事氨基酸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要產品包括支鏈氨基酸(異亮氨酸、纈氨酸、亮氨酸)、色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等。
(資料圖)
李松年,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松年直接持有公司3,876萬股,占比82.82%,并擔任晶盛投資執行事務合伙人、晶耀投資法定代表人,合計控制公司95.64%的表決權,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無錫晶海本次擬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5,600,000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不超過17,940,000股(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且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2,340,000股)。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確定。公司擬募集資金33,993.06萬元,用于高端高附加值關鍵系列氨基酸產業化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審議意見
關于資金風險。請發行人進一步披露:(1)所持有中融信托、通過地方資產登記服務中心購買的理財產品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底層資產及其風險,是否存在不能兌付風險,模擬測算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的影響。(2)資金管理方面的內控制度及執行有效性、存在的問題及整改規范措施,是否能夠保證募集資金合規使用。請保薦機構核查上述事項并發表明確意見。
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貿易商銷售收入真實性。請發行人說明貿易商毛利率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并說明獲取貿易商客戶報告期內進銷存數據的依據及其可靠性。
2.關于關聯交易公允性。請發行人:(1)說明對晶揚生物銷售價格的定價機制、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及依據,與公開市場類似產品的價格差異,除晶揚生物外,發行人向其他客戶銷售依克多因的價格;晶揚生物從公司采購依克多因后是直接銷售還是作為原材料加工后出售,晶揚生物是否存在代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2)蔡立明、寧健飛不再持有晶揚生物股權的原因,是否存在股權代持。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申報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3.交易性金融資產安全性。根據申報文件,(1)發行人期末交易性金融資產余額較高,其中中融信托發行的信托產品余額為8000萬元,其中7000萬元已到期兌付,期后新增1000萬元,截至目前尚余2000萬元未到期。(2)近期,部分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其購買的中融信托產品本息遭遇逾期兌付。(3)發行人存在個別通過地方資產登記服務中心購買的其他理財產品(中通汽車至本直接融資計劃、中通汽車惠享3號直接融資計劃、萬象汽車安泰等),款項流入到相關企業,由相關企業進行使用。
請發行人:(1)結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決策機制補充說明最近一期大額購買中融信托發行的信托產品的原因,分別說明期末各個信托產品的產品期限及到期日、產品預期收益率及實際收益率、產品實際投向、期后贖回或逾期情況,期后是否持續購買中融信托發行的信托產品或其他信托產品,所持信托產品是否存在逾期或無法贖回的風險。(2)補充說明報告期內各項其他理財產品的具體情況,包括產品發行場所、發行方、合同主要條款、產品期限、收益率、風險承擔、產品最終投向、期末預計可回收金額的確定依據等,結合產品合規性、收益情況等進一步說明購買該類理財產品的原因;結合發行方的成立時間、實收資本、主營業務、經營規模及盈利情況等說明購買該類理財產品的合理性。(3)補充說明前述信托產品、其他理財產品的實際投向是否與發行人主要客戶、供應商相關。(4)若上述信托產品投資款不能全部兌付,對發行人損益和持續經營的影響,發行人相應的會計處理及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要求。
請保薦機構核查(1)并就信托產品投資款項是否存在到期無法收回風險發表明確意見,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補充核查上述事項,并針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余額的真實存在、計量準確性,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等發表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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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