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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65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8月18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萬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凱新材”,301216.SZ)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無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2023年8月4日,萬凱新材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7億元(含27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年產120萬噸MEG聯產10萬噸電子級DMC新材料項目(一期)(MEG一期60萬噸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可轉債發行具體發行規模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轉債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受托管理人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張磊、李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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