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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寧銀罰決字﹝2023﹞3、4號)顯示,交通銀行寧夏分行存在以下行為:1.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2.違反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規定;3.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對其警告,罰款102.1萬元。
張盛時任交通銀行寧夏區分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對交通銀行寧夏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對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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