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78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河北華通線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華通線纜,證券代碼:605196.SH)再融資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資料圖)
1.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報告期內貨幣資金、長短期借款、存貨、應收賬款分別占凈資產、總資產的比例,以及相關銀行票據與集團內采購業務的匹配性、票據資金的主要流向等,說明“存貸雙高”的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異。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境外銷售集裝箱數量、主要產品銷量、產品結構變化、產品定價等,說明報告期內境外銷售收入與運輸數量、運輸費用的匹配性;(2)結合內銷運輸重量、主要產品銷量、產品結構變化、產品定價等,說明報告期內境內銷售收入與運輸數量、運輸費用的匹配性;(3)結合銷售信用期、應收賬款賬齡等情況,說明報告期各期末應收賬款余額中超信用期的應收賬款余額和比例,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比例持續增長的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公司存在會計差錯更正、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披露存在重分類、主要產品相關銷售數據重述,以及境外子公司重要人員失聯導致公司大額投資損失等情況,說明公司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范,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執行。
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2023年8月17日,華通線纜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000.00萬元(含80,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擬投資于年產600公里能源互聯網用海底線纜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經中證鵬元評級,根據中證鵬元出具的評級報告,河北華通線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體信用評級為AA-,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剛、馬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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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