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
防溺水!防溺水!4月15日,尋烏出臺防溺水舉報獎勵公告
舉報線索經公安部門查證認定屬實的 給予第一舉報人 一次性獎勵300元! 為進一步織牢織密防范學生溺水安全網,健全完善鄉村為主、部門協作、社會參與、聯防聯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防范學生溺水風險,遏制學生溺水事件發生,決定對中小學生違反防溺水“六不準”規定之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舉報電話110 二、舉報范圍發現中小學生有以下行為,請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并報警: (一)私自或擅自結伴到江河、水庫、山塘、積水坑等危險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到江河、水庫、山塘、積水坑等危險水域玩耍、燒烤、游泳、劃竹排、釣魚、抓魚、摸田螺等情況的。 (三)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江河、水庫、山塘、積水坑等危險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獎勵標準舉報線索經公安部門查證認定屬實的,給予第一舉報人300元的現金獎勵。多人同時舉報的,只獎勵第一舉報人。縣教科體局根據公安部門出警記錄(或相關佐證)在10日內將獎金通過轉賬或現場領取方式發放給舉報人。 四、相關要求(一)舉報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能故意捏造事實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政府、學校正常工作。 (二)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故意泄露舉報人信息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接舉報后,由公安部門出警核實,對違反“六不準” 規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學生(含幼兒)及監護人進行警示訓誡,并由當地鄉(鎮)、村(居)委會督促監護人在當地水域進行義務巡河(庫)2 日(4 次)。 (四)嚴禁借舉報之名虛報冒領獎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獎勵,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至全縣防范學生溺水專項行動結束之日止。聯系方式:尋烏縣校安委辦公室,電話:2831032。 特此公告 尋烏縣安委會校園安全專業委員會 2023年4月15日大家一起來參與吧!
(資料圖)
預防溺水,呵護生命!
01哪些地方容易發生溺水?
一般發生溺水的地點通常在:游泳池、水庫、水坑、池塘、河流、溪邊、海邊等場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在溺水者當中,有的是不會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會游泳、水性好的人。
02
野外水域為什么危險?
03
牢記防溺水措施”六不準”
1.不準私自下水游泳。
2.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
3.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
4.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6.不準不會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04
“監護”就是最好的保護
05
如何辨別溺水者?
溺水者的營救黃金時間是事發30秒。如能及時發現溺水跡象,生命或可挽回!如何辨別溺水者?牢記這7種跡象。
1. 溺水者的嘴會沒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沒有時間呼救。
2.溺水者手臂可能前伸,但無法劃水向救援者移動。
3. 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掙扎20-60秒之后下沉。
4.溺水者眼神呆滯,無法專注或閉上眼睛。
5.溺水者的頭可能前傾,頭在水中,嘴巴在水面。
6.看起來不像溺水,只是在發呆,但如果對詢問沒有反應,就需要立即施出援手。
7.小孩子戲水會發出很多聲音,一旦安靜無聲要警醒。
06
遇人溺水怎么急救?
最好的挽救就是
預 防
各位家長一定要 常關注,常教育,常提醒 確保孩子健康安全成長 < 推 薦 閱 讀><助農產品推薦>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21